大多數涉及回合的遊戲,其中一位玩家按照抽籤或協議先行,都具有先發優勢。舉例來說,井字遊戲是保證玩家1正常比賽的有保證抽獎。假設玩法正確,Connect 4是確保玩家1獲勝的保證。 Go的第一步舉動非常有力,以至於玩家2獲得5.5-7.5分的獎勵。國際象棋的先發優勢並不明顯,儘管從統計學上講,懷特的優勢約為52-56%。
懷特的優勢本質上是時間優勢。他可以指望先於布萊克起步,並且理論上除非有選擇,否則不應落後。他甚至可以嘗試用時間交換材料。
布萊克的優勢是選擇或響應。她可以讓White根據他的選擇來開發遊戲,也可以將游戲完全壓入另一種遊戲方式。大概她知道自己在打出對懷特的回應中的目的,並且可以利用懷特失去選擇的機會。從理論上講遊戲是否足夠接近以至於沒有辦法將其等同於100%? (先前的相關討論建議,第一步是“獲得25-45個評分點。”但是,問題並沒有直接涉及先發優勢,而是在討論中切向提及的殘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