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寫一個國際象棋應用程序,並且對三重重複規則的複雜性有一些疑問。
截至2018年, FIDE手冊的內容如下:
9.2.2當且僅當同一玩家舉棋,相同種類和顏色的棋子佔據相同位置時,才認為位置相同。方塊和兩個玩家所有棋子的可能移動都相同。因此,在以下情況下位置會不同:
9.2.2.1在序列開始時可能已經捕獲了一個典當行者
9.2.2.2並沒有被移動,但是在移動後被沒收了。只有在國王或車隊被移動後,才能喪失配偶權。
此問題和規則9.2.2.2
地址計算權城堡。綜觀兩者,我的結論是,它僅檢查相關作品是否已移動;不會考慮其他限制,例如檢查,障礙物,甚至是否沒有捕獲相關的車隊(儘管最後一個可能無關緊要)。
同樣的規則似乎還規定,每位球員都以2種cast割權開始-一種是國王級,另一種是皇后級-而不是3-種國王級,每個菜鳥級。
所以問題的第一部分是,我對城堡權如何影響職位是否相同的評估是否正確?
問題的第二部分似乎有點規則9.2.2.1 很清楚,典當是否可以合法繞過一圈而不能在以後繞過,則位置甚至都不相同
但是有兩個尚不清楚的情況,或者至少應該根據如何計算城堡權加以澄清。
首先,假設一個棋子移動兩個正方形,因此可以被敵人捕獲,但是目的地旁邊沒有敵方棋子。它本來會容易受到威脅的事實會使位置在幾轉後與另一個原本相同的位置不相同嗎?
第二,說一個棋子移動了兩個方塊,降落在敵人的棋子旁邊,賦予該當兵同情權,但在行使同情權的情況下會暴露國王(因此禁止合法的同情人)。幾週後,該位置是否會與其他位置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