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能想到的幾乎所有非國際象棋比賽領域中,通常認為在比賽或比賽進行到完成之前就退出比賽是一種差勁的體育精神。在玩其他棋盤遊戲*(例如壟斷或吃水/跳棋)時,參與者將繼續進行,直到一名玩家獲勝為止。在體育比賽**中,無論成績如何,在比賽結束前離開比賽場地也被視為不良行為。即使競爭對手或團隊在得分上相差甚遠,情況也是如此,只剩下很少的時間,繼續比賽時受傷的風險可能很高。經歷了一場完整的比賽/比賽,即使失去了希望,也似乎是參加比賽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國際象棋不僅允許玩家在辭職時辭職。相信他們正在輸球,但是如果球員在這種情況下繼續比賽,這可以被認為是差勁的體育精神。如果您在比賽開始時犯了一個錯誤並丟下了女王/王后或新手,那麼如果您不辭職,就是在侮辱對手。在殘局中擊倒一個經過的棋子,您的國王不在“盒子裡”嗎?是時候辭職或面對別人說你對對手不敬的時候了。
這樣的問題:為什麼認為在國際象棋充分發揮之前就放棄國際象棋的良好體育精神?
*某些棋盤遊戲例外,例如“風險”,在其中可以明顯看出誰將獲勝。但是完成遊戲可能仍需要幾個小時。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所有剩餘的球員通常也需要同意結束比賽。
**在某些青年運動中,有些規則會導致比賽在一支球隊的領先優勢很大時提前終止。分數。不過,必須玩一定數量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