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瀏覽國際象棋堆棧交換和令人費解的堆棧交換站點時,我遇到了幾個實例,人們發現國際象棋規則中存在漏洞,最終導致這些漏洞被修補。事實上,在閱讀當前(自2018年1月1日起)的國際棋聯法律時,我注意到以下段落:
3.7.1當子可能會向前移動到棋子前面的廣場上。前提是該正方形未被佔用,或者
3.7.2第一次移動時,典當可以按3.7.1的方式移動,或者可以沿著同一個文件前進兩個正方形,前提是這兩個方塊都未被佔用,或者
3.7.3,該棋子可能會移動到一個對手的棋子對角線所佔據的棋子的對角線,該棋子在相鄰文件的對角線之前被捕捉。
現在,我對這些段落的用語感到好奇,尤其是短語“在它前面”。法律中沒有定義或提到“前”方向。它通常的含義是“朝距離棋子初始位置最遠的位置”,但是如果不是,該怎麼辦呢?
假設“前”是指實體棋子的面(想像的小雕像)帶有明顯可識別的“前部”)。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將棋子放置在與平常不同的方向上,懷特可以將棋子移到較低的位置或捕獲到較低的位置。 3.7.2的措辭禁止沿同一等級前進。
這是我在想的兩個示例:
1.e4(面對e3)e5 2.e4e3
1.e4 d5 2.e5(面向d5)d4 3.e5xd4
在這種情況下,甚至可以從技術上允許旋轉棋子(更改“前面”
或者,“前”方向可以定義為玩家面對的方向。但是,在這種情況下,第2條不足以定義棋盤的放置方式:
2.1棋盤由一個8 x 8的網格組成,該網格由64個相等的正方形組成,分別是淺色(“白色”正方形)和深色(“黑色”正方形)。
玩家以這樣一種方式,使玩家右邊的近角正方形為白色。
[...]
2.3棋盤上棋子的初始位置為如下:[描述標準位置]
沒有提到哪個棋子開始於哪個玩家,所以按照這種解釋,從側面開始用白色棋子在技術上是不合法的董事會更接近布萊克。那麼,“前”意味著棋子只能移動一個步驟(假設您將棋子擋開了),但之後不能提升(因為提升等級在第3.7.5.1段中定義為“距起點最高的等級” ”)。或者,玩家可以在移動前將棋盤旋轉180°。
我知道所有這些都在勾勒出規則,當然,這並不是下棋的預期方式,我明白了。因此,這是我真正感興趣的問題:假設在FIDE錦標賽中,某些玩家做出的舉動只有通過上述規則中的一種解釋才是合法的。考慮到《法律》第11條和第12條,如何適當解決這種情況?